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144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3-06-20 16:30:05   作者:   来源:本站来源   浏览次数:567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181442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王振芳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成都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司法领域未成年保护工作的建议”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报告如下。

近年来,市检察院牵头构建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扎实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促进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形成1+5>6,等于实”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大格局

一、工作开展情况

夯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基础。联合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组织开展“成都市少年司法社会工作人才培育计划”研发完成“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平台”。

是推动资源整合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阵地会同公安、卫健、妇联等建成“一站式”保护中心。搭建多元化综合救助”工作平台,提供心理疏导,提供司法救助金。

“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提升司法保护质效探索性侵害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深入开展涉未成年人抚养费执行专项监督工作。针对食品安全、校园周边、电竞酒店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亮晶晶”能动履职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全市“亮晶晶”团队走进校园、社区开展主题宣讲,尤其注重对特殊未成年人的关心关爱。金堂“亮晶晶”联合县各部门,对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自我保护与预防犯罪宣讲,让普法真正下沉到村、组。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尽管全市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聚合各方力量共同有效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力度仍有待加强

一是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尚存短板,专业性不强,尚未对诉讼全流程形成支撑。目前社会支持体系参与诉讼过程主要体现在司法社工担任合适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帮教考察方面,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被害人综合救助、法治宣传预防方面尚有欠缺。

二是与政府部门联动欠缺在政府保护与司法保护之间没有形成有效链接。全市仅在市级及部分区(市县)成立了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且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运行规范、评估标准、异议审查工作机制,全市尚无经专业教育委员会决定进入我市专门学校的情形。

三是地区间司法社工组织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社会力量专业化程度不足,无法充分满足当地检察工作需要经过不断培育,目前司法社工组织虽然基本实现市域全覆盖,但受限于规模、需求等原因社工组织专业化发展程度不一,提供服务无法满足当地工作需要。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成都市检察机关将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持续

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纵深发展。

一是将司法保护与民政未成年人权益兜底保护相融合,全面深化开展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与民政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双引擎”合作机制,在案件线索共享、未成年人监护、规范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联动开展法治宣传等领域深化合作,同时推动将民政将司法服务支持类项目纳入成都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资助范围,扩大资金支持来源。

二是强化跟踪问效,不断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活动的引导、监督、考评,与民政共同构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和司法社工准入、评估、退出等职业标准,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妇联开展司法社会支持“五库”建设及培训,提升社会支持的专业性,推动落实对社会力量参与司法工作的全程、动态管理,研究制定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标准化规范,着力降低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发展的地区差异,提升服务质量与效能。

三是依托融合履职,提升监护监督实效。依托支持起诉、支持起诉、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令等方式,联合公安、法院、民政,进一步明确监护干预,亲职教育的内容。积极探索临时监护、监护权转移、监护权撤销等国家干预监护工作,切实加强检察监督,完善家庭监护检察监督、干预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四是及时总结,适时提炼评估,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及典型案事例,建立符合成都特点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保护模机制,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贡献“成都经验”。

再次感谢您对成都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欢迎您登陆我院官网www.cdjcy.gov.cn或致电12309检察服务热线,关注成都检察工作。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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