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
曹玉英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类案检索统一法律适用”的建议收悉,现将协办意见回复如下。
类案检索是解决同案不同判这一司法难题的信息化手段,对检察办案人员而言,同类案件尤其是指导性案例在事实认定、证据应用、法律适用、政策把握、办案方法等方面提供了具体、全面、及时的指导。查找同类案例,是办案过程中的一个高频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强调“案例和司法解释工作要更加重视”,并提出将由最高检牵头建设全国检察案例库,为各级人民检察院和社会公众检索、查询、参照适用指导性案例提供便利。
我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高检发办字〔2019〕42号),要求在检察委员会审议案件时,承办检察官应当报告有无类似指导性案例,并说明参照适用情况。同时,在智慧检察系统中设置专门版块,链接北大法宝、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数据库平台,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遇到法律适用、证据采信等问题时,可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关联案件或类案进行全面检索,作为办案参考。
建议由市中院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协等单位联合发布规范性文件,对类案检索做出细化规定,使其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协同推进类案检索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