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检察院就基层治理问题 向某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

发布时间: 2021-02-01 15:23:54   作者:   来源:本站来源   浏览次数:4486


基本案情


2012年至2015年,祝某、罗某、陈某等12人,为在征地拆迁、工程承揽、砂石资源等领域牟取非法利益,相互纠集,逐渐形成以祝某为首,以罗某、陈某为骨干,其他人员积极参与的犯罪团伙。该团伙主要采取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暴力手段破坏治安秩序、扰乱经济秩序、破坏基层组织建设。


经崇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祝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罗某、陈某等11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1年7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案件宣判后,崇州市检察院对案件特征、原因、后果及工作改进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并对2016年至2018年案发地镇域其他刑事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梳理出该镇寻衅滋事等“九类刑事案件”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类刑事案件频发高发等问题,向案发地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镇政府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进行书面回复,并根据建议进行了全面整改。


检察官说法


崇州市检察院以检察建议监督指导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乡村治理、扫黑除恶,自落实检察建议要求以来,该镇依法依规对相关村班子成员进行清理、更换,并开展谈话教育,优化全镇64个廉情观察点,规范村民议事协商、村务公开等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村级小微权力、压缩灰色利益空间。该院以检察建议监督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清查利用暴力、威胁手段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砂石建材等违法犯罪行为,党员干部利用身份地位插手工程项目等关键点位,共排查全镇10个在建项目,梳理出12个涉工程项目问题,有力震慑了潜在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以检察建议监督指导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管控,及时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集中整治,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全镇43家10人以上用工单位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对5个无证留宿场所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并建立政府、派出所、村(社区)协调配合机制,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运转有效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典型意义


基层黑恶势力犯罪严重破坏治安秩序,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影响营商环境建设。崇州市检察院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破除个案办理思维,深挖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发出检察建议,监督和指导基层单位整改问题,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年8月,该案入选最高检“2019年度全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