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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火的燃烧

发布时间: 2020-04-20 11:31:35   作者:成都检察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025

 

 

 

        “相爱容易相处难”,相爱都是甜蜜、幸福的,可相处过程却不会总是一帆风顺,可能会因为脾气、性格、习惯等因素出现矛盾,可什么样的矛盾能发展到用放火犯罪来解决?

 

        水军生因抢劫罪在2006年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出狱后,他靠打工维持自己的生活。水军生是通过微信认识杨蓉花的,那是2016年11月。从微友到恋人也就只有短暂的几个月时间,两人情投意合开始了甜蜜的同居生活。

 

        但爱情遇到柴米油盐酱醋茶时,更多的是需要对对方的包容。然而这对闪居的恋人没有经受住家庭琐事的考验,他们经常因为意见不合发生争吵。

 

        2019年1月2日晚,水军生趁杨蓉花家中无人之机,使用榔头将杨蓉花家的门锁破坏后进入房内。这一夜他呆在杨蓉花的家里什么也没有干,呆坐在沙发上,与杨蓉花生活的片段一幕幕在他脑海里闪过。第二天一大早,水军生前往加油站购买了200元的散装汽油返回杨蓉花家,他将汽油泼洒在了自已身上和房间里。

 

       水军生拨打110电话:喂,110吗?我不想活了,如果见不到杨蓉花我就要点火烧房子。

 

        110电话声:您不要激动,请你一定冷静。

 

        民警赶至现场:水军生,你千万不要做傻事,你这样既伤害自己,又违法了。你现在赶紧发下打火机,走出房间。

 

        水军生情绪激动:我不见到杨蓉花,我就点燃房子自焚。

 

        此时正值小区人流的高峰期,水军生手持打火机不准民警进入房间,随时有点燃汽油烧毁房屋,为防止天然气引爆等继生安全隐患,民警紧急疏散了小区居民。当民警找来杨蓉花后,水军生才在杨蓉花的劝说下,放下打火机走出房屋。

 

        最终,水军生因涉嫌放火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检察官以案说法

 

        本案中,水军生明知自己的放火行为会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客观上实施了购买、泼洒汽油并且手持打火机的行为,涉嫌放火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首个罪名,其侵犯的法益客体不仅仅是财产安全、人身安全,更是公共安全,因此罪行较重,刑档较高。传统上对放火的理解为:一是要有火种;二是要有目的物;三是试图让火种与目的物接触。由于放火是危险性很大的行为,因此只要可能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就构成放火罪,不要求造成侵害结果。水军生意图以放火这种走极端的方式来达到目的,不仅是对自己严重不负责任,同时其行为也严重危害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居住楼正常生活环境,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触犯法律。

 

        检察官提醒

 

        生活中难免遇到与他人产生矛盾的时候,请通过合法渠道沟通解决,切不可一时冲动,我行我素,用违法犯罪行为来解决矛盾,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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