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某液化气公司、文某等人非法经营案

发布时间: 2024-02-22 13:18:52   作者:   来源:本站来源   浏览次数:330


(一)案例简介

崇州市某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经营范围为液化气充装销售、化工产品销售等。文某某案发前系H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先后雇佣王某某等4人负责H公司运营管理、财务管理、液化气灌装、生产安全等工作。2019年12月至2021年10月期间,H公司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二甲醚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青某处购入2022万余元二甲醚,通过将二甲醚混装入液化石油气中的方式进行销售,至案发时已销售完毕。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查获的H公司销售液化气气罐进行取样鉴定,二甲醚含量均超过60%,判定为不合格。

崇州市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将H公司与文某某等5名被告人分案处理。2022年7月8日,崇州市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对主犯文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0万元,对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步对该涉案企业启动企业合规整改,协同崇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随机选任5名专业人员组成第三方组织,对H公司确定七个月合规考察期限,指导企业完善合规计划、实施整改。2023年2月9日,经第三方组织考察评估验收,H公司合规整改合格,基于合规整改增设57个岗位、增聘57名员工,共计解决就业100余人。2023年3月22日,崇州市检察院经过开展认罪认罚、公开听证等程序,对H公司作出不起诉决定。为促进液化气行业治理,2022年12月23日,崇州市检察院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助推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监管、堵塞漏洞。

(二)典型意义

本案中,崇州市检察院审慎启动合规程序,依法探索对涉案企业和主要责任人员分案处理,为企业依法依规发展提供重生之机。充分利用第三方监督机制,从防范刑事风险出发,深入查找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自身违法犯罪风险以及危化品行业领域全链条衍生风险点,推动完善落实具有高适配度、高可行性的整改措施,促成实质性整改。同时,将平等保护的“司法红利”,由个案合规延伸至行业治理,切实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是企业合规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成功典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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