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连续三年攻坚,打出禁毒“漂亮仗”

发布时间: 2021-07-23 14:35:52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浏览次数:302

  “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朱某立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近日,四川省乐山市中级法院对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立制造毒品案予以宣判。

  从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到引导侦查取证重构证据体系,最终有力指控犯罪成功追诉,该案的办理是近年来四川检察机关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缩影。 

  2018年,四川省委、省政府部署为期三年的禁毒人民战争,同年初,该省检察院成立禁毒工作专班,制定《全省检察机关参与四川省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三年来,检察机关狠抓司法办案,积极参与“天府破冰”“川01”暨全省外流贩毒整治、“禁毒两打三控”等专项行动,推动禁毒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年间,该省检察院毒品办案组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办案团队”,成都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被国家禁毒委授予“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称号,54个市、县级检察院集体或个人被评为禁毒工作先进。

  压实责任

  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毒品问题是凉山彝族自治州脱贫攻坚的一大“拦路虎”。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冯键带头连续办理多起重特大毒品案。2018年5月,冯键以主办检察官身份办理凉山州刘某恩、余某勇等17人贩卖、运输海洛因23千克的上诉案,经阅卷、提讯、完善关键证据等程序,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4日核准刘某恩、余某勇的死刑判决。

  2020年6月15日,冯键再次领办一起强迫未成年人吸毒、贩毒并将未成年人残害致死的涉毒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抗诉案。经补充侦查、出庭支持抗诉,2020年11月5日,四川省高级法院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王某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依法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 

  “四川省法、检两长在毒情严重地区直接办理毒品案件,就是要对毒品犯罪形成有力震慑,也带动全省法治禁毒工作迈向更高层次和水平。”冯键说。

  据介绍,四川省三级检察院将禁毒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成都、德阳、乐山等60余个市县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毒品案件80余起,推动形成检察长带头履职、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各职能部门联动配合的工作格局。

  硬招实招

  2万余件毒品案实现100%有罪判决

  毒品案件隐蔽性较强,调查取证难、法律适用难、指控犯罪难。为实现积极追诉与精准指控,2018年以来,四川检察机关推出一套硬招实招。 

  四川省检察院会同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加强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介入侦查工作的意见》,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1005件重大毒品案,实现重大案件100%提前介入。为推动实现技侦证据应移尽移,该省检察院牵头与省公安厅、省高级法院制发《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办理中移送使用技侦证据材料工作联席会纪要》,督促、引导公安机关提取、转化技侦证据874起案件,有力解决重大疑难毒品案件证据不足问题,为形成打击犯罪合力提供了指引。

  同时,牢固树立“两主线三必查”意识,把握毒品来源、毒资走向两条主线,做到与案件有关的人必查、与案件相关的事必查、有疑点必查,决不放纵毒品犯罪。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追漏犯、漏罪2372人,成功抗诉66起量刑畸轻案。乐山市检察院抗诉杨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为洗钱罪,追缴住房、轿车和420万元理财产品。该案于2019年被最高检评为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推广“一讯二听三比对审查法”也是四川检察机关一以贯之的工作方法,该工作法要求检察官在全面阅卷审查基础上,必须完成提讯被告人,听取办案录音录像和技侦语音,比对犯罪嫌疑人的行踪轨迹记录、资金流水记录和通讯联系记录等。

  三年来,四川检察机关共起诉毒品犯罪20380件27763人,起诉率99%,高出刑事案件平均值9.3个百分点,同时,实现起诉案件100%有罪判决。

  深化治理

  检察建议助推解决治理难题

  2020年5月18日,成都市公安民警接到该市金牛区某快递公司举报,发现寄出的快递包裹内有疑似毒品。公安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从包裹中查获86.68克冰毒,并从抓获的寄送快递的胡某暂住地搜出冰毒0.13克、自制枪支1把、自制爆炸物5个。

  金牛区检察院在第一时间接到通报后,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提取寄件监控视频,对快递毒品与寄件人胡某家中查获的毒品进行成分同一性鉴定,有力驳斥了胡某不在场、不知包裹里藏毒的辩解。最终,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针对办案中发现寄递毒品案件增多的情况,四川省检察院向省邮政管理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对寄递企业实名收寄、收寄检视和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同年12月17日,四川省检察院牵头与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制发《加强协作配合防范打击寄递渠道毒品犯罪的意见》,在治理寄递渠道毒品犯罪的信息通报、协作配合上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善于发现社会治理漏洞,用检察建议助推市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效果。荣县检察院发现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刑罚执行完毕后存在脱管情况,遂以检察建议推动30名脱管人员被追回,并推动建立完善堵塞涉刑事强制隔离戒毒监管漏洞的相关工作机制该份建议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优秀检察建议。

  深化普法宣传、坚持以案说法。四川三级检察院连续9年联动开展“6·26”禁毒宣传周活动,有计划地开展“禁毒庭审进高校”“禁毒庭审进职中”“禁毒云课堂”等主题宣讲活动,覆盖群众800余万人。  

  强基固本

  打造高素质检察禁毒队伍

  今年5月15日一早,广元市检察院毒品办案组检察官梁棋收到二审刑事判决书,撤销对冯某烽立功情节的认定,改变其有期徒刑十二年为十五年。“改判结果虽在意料之中,但办案效果有些出乎意料。”梁棋接受记者采访时感慨道。 

  2020年4月26日,一审法院查明冯某烽等人共同出资从邓某处购买冰毒144.59克用于贩卖的事实,并认定冯某烽向公安机关提供邓某联络方式、家庭地址等信息的行为为立功,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

  被告人供述毒品来源、上家信息属于应当供述的范围,不应认定为立功,广元市检察院据此依法抗诉,法院作出上述改判。 

  为避免类似判决再发生,四川省检察院以此为契机,将该省10余起立功情形认定有误的案件逐条拉单列表,并与省高级法院进行沟通研究、形成共识,推动全省司法尺度统一。 

  “为提升检察禁毒队伍专业化办案能力,我们注重从典型案例引领、创新听庭评议方式、打造专业品牌等三方面持续用力。”四川省检察院禁毒办负责人介绍。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四川省检察院将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纳入必学科目,同时,制定《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办法》,发布打击毒品犯罪典型、优秀案例36起,要求检察官学习研究案例,并参照监督办案,以此提升整体办案效能。

  以“听”促学、以“评”促改。四川省检察院制定《公诉出庭能力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将听庭评议纳入对下考核,要求公诉人在出席重大毒品案件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者、法官等第三方专家现场听庭评议。2018年以来,该省三级检察院共组织1388次听庭评议会。

  在此基础上,打造专业禁毒团队和工作品牌成为禁毒检察工作的又一重要抓手。四川省检察院、22个市级院、15个重点基层院组建禁毒专门团队,成都“蓉检禁毒联盟”、德阳中江“蓝盾”、乐山“点亮火把”、凉山“吉拉布特”等已成为当地很有影响力的禁毒工作品牌。

  “禁毒是一场持久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四川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扬滴水穿石的精神,做深做细禁毒检察工作,为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作出新贡献。”四川省检察院禁毒办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