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全国有9省(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支持公益诉讼

发布时间: 2019-10-11 14:52:19   作者:成都检察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123

 

 

 

        “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既能提高社会各界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给予更多支持协助,又能有效解决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还可以为完善公益诉讼法律制度提供样本、积累经验。”10月10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评价说。

 

        据胡卫列介绍,最高检年初就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省级检察院积极争取人大支持。截至目前,全国有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湖北、云南、广西、山东、湖南等9省(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与此同时,一些市县级人大常委会也出台了支持公益诉讼的规范性文件。

 

        在胡卫列看来,这些文件务实管用,针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责范围和工作重点,调查核实权的保障,检察建议的规范、送达和监督,政府、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责任和协作机制建设,以及司法鉴定、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都作了规定。

 

        “不少地方根据有关法律和中央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作出了一些特色和创新性规定。”胡卫列表示。

 

        据介绍,在地方探索中,有的拓展了公益诉讼工作范围,有的对保障检察机关行使调查核实权作出具体规定,有的对公益诉讼鉴定评估难、赔偿金管理使用难等问题作出回应,还有的明确了政府及其行政部门在支持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的责任义务。

 

        “我们相信,在各级人大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这些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对于解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公益诉讼可持续发展将发挥十分积极的作用。”胡卫列强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