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以案说法 > 正文

桃色陷阱

发布时间: 2020-04-20 11:32:53   作者:成都检察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743

 

 

 

        爱情稀缺的年代,依旧阻碍不了人们对浪漫邂逅的幻想。随着网络的兴起,衍生出一种新型的恋爱方式——网恋。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恋进行诈骗犯罪,不仅破了单身狗们的财,更伤了他们的心,给他们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

 

        一个春心萌动的午夜,一大龄单身男子突然收到网友的求偶信息,对方头像让他有了心动的感觉,随后心甘情愿地为了“真爱”,散尽家财。然而男子并不知道他已掉入骗子的桃色陷阱,美丽可爱的女神竟是一位身患侏儒症的残疾女性。

 

        案  情

 

        吴军今年35岁,是一名公司职员,工作稳定,收入尚可,但是却迟迟没有遇见人生的另一半,看到身边的同伴一个个结婚生子,心中难免着急,他连续处了几个女朋友,都不入心。2018年4月12号晚,吴军躺在床上,翻看着手机微信,这时一位昵称为“寻找那个他”的网友发来的信息。

 

        王丽:你好。

 

        吴军:你好。

 

        王丽:有兴趣交个朋友吗?

 

        一张面容姣好、身材火辣的女子照片呈现在吴军眼前,顿时让他睡意全无。于是吴军饶有兴趣地与王丽闲聊起来,两人越聊越投机,直至第二天早上才依依不舍结束对话。在聊天过程中,吴军得知该网友叫王丽,今年26岁,成都人,一家娱乐会所的老板,未婚。吴军翻看了王丽的朋友圈后,发现王丽不仅长相漂亮、身材火辣,还是一位很独立的富二代,这简直就是大家所说的“白富美”。不仅如此,经过彻夜的闲聊,吴军更是被王丽的善解人意所打动,认定了“她”是自己人生的知心伴侣。于是两人很快便确立了恋爱关系。

 

        王丽:亲爱的,在吗?

 

        吴军:怎么了,丽丽,有事儿吗?

 

        王丽:没事啊,就是想你了。

 

       吴军:想我就来找我啊,话说我们还没见过面呢。

 

        王丽:我不是跟你说了我在国外吗?过些天就能见着。

 

        吴军:我也想你了,特别想见到你。

 

        王丽:咦,你可真肉麻。行了,不跟你聊了,我还有事儿呢。

 

        吴军从来没有见过这个自称“王丽”的女人,两个人的恋爱关系也一直是在网上。可“王丽”却不断以买包、买衣服、过生日为由,向吴军撒娇卖萌索要红包,吴军也毫不吝啬地满足“王丽”各种要求。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吴军先后向“王丽”发红包、转账30多次,最多一次金额高达5200元,总计3万多元。

 

        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吴军提出语音聊天、线下见面的要求,但是都被“王丽”以种种理由拒绝。吴军一度怀疑“王丽”身份。在这个时候,一个自称是“王丽干妈”的人请求吴军添加好友并主动与吴军进行视频聊天。

 

        王丽干妈的出现,让吴军打消了疑虑,对“王丽”的身份深信不疑。之后“王丽干妈”和“王丽”又以亲戚住院,找人办事为由,向吴军借款3万元,每次吴军都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将钱转到她们指定的账户上。可不久后,“王丽”和“王丽干妈”消失了,这时的吴军才恍然大悟自己被骗了,于是报警。

 

        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很快将“王丽”挡获。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令吴军魂牵梦绕的“女友”竟是一名患有侏儒症的残疾女性,名叫殷某,她的长相与“王丽”的长相相去甚远,更令吴军意想不到是“王丽干妈”也是由殷某扮演的。经审查,殷某一人分饰两角冒充“王丽”和“王丽干妈”,以过生日、亲属住院等事情为由多次骗取吴军财物共计人民币6万元,所得赃款也早已被她花光用尽。

 

        最终,王丽因犯诈骗罪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以案说法

 

        本案中,殷某从网上下载年轻漂亮女性照片作为自己的微信头像,并在朋友圈“炫富”冒充富二代,利用聊天软件“附近的人”功能添加被害人吴军为好友,经过一段时间聊天互动获取被害人好感和信任,确立恋爱关系。殷某又以“王丽干妈”的身份添加被害人为好友,与吴军进行视频聊天,使得被害人对“王丽”身份深信不疑,之后殷某以讨欢心、亲戚办事等各种借口骗取钱财共计6万余元,并将骗得脏款肆意挥霍,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6万余元,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殷某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

 

        本案中,殷某先后诈骗吴军6万余元,其诈骗金额已达到刑法规定的数额巨大标准,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此向各位补充介绍一下,四川省关于诈骗罪刑期的区分标准,根据四川省关于诈骗罪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本案中殷某诈骗金额达6万余元,处于5万元至50万元之间,属于数额巨大。

 

        那么殷某属于残疾人,其犯罪是否能从宽处罚呢?我国《刑法》第19条明文规定只有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一规定说明:一、残疾人犯罪也是犯罪;二、除又聋又哑的人、盲人犯罪以外的其他类型残疾人犯罪与正常人犯罪是一样的,不构成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法定理由;三、我们注意到对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不是一定要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实施的与聋哑人或者盲人身份无直接关系的犯罪中,特别是在共同犯罪或者组织犯罪中,这类群体甚至可能成为犯罪的策划者和组织者,在这种情况下,虽具有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身份,但不能作为对其从宽处罚的理由。

 

 

        检察官提醒

 

        现在网恋诈骗案件的逐年增加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网恋已然变成诈骗犯罪藏污纳垢之地,那么,如何避免在网络交友过程中骗财又骗情呢?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网络交友并非不可行,但虚拟网络的另一端,你无法凭自己的直觉去分辩。虽然现在各种骗术层出不穷、花招屡屡翻新,但“莫贪小便宜”、“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等警语,仍是最有效的防骗“格言”。在网络交友时,遇到非常热情,联系时间很短就主动要求确立情侣关系的人需要提高警惕。同时,请勿相信任何未曾见面即要求汇款或者充值的理由,即便见面后,对于涉及到金钱来往的事情,也需格外小心。

 

(本期说法检察官  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凌黎)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