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检察机关“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6-01 18:11:31   作者:   来源:本站来源   浏览次数:539


2021年5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新修订的“两法”施行为契机,结合成都“首位城市”定位扎实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以检察监督推动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水平,促进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

一、建立一体化监督模式,夯实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工作基础

一是确立一体化工作思路,发挥上下联动工作效能。立足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拟定工作任务,形成全面统筹、分类实施、重点突破的建设路径。市院发挥龙头作用,通过贯彻落实“亮晶晶+”发展战略,在重点工作上打破层级,扁平化作战,监护效能大大增强。

二是树立一体化办案机制,依法精准处置涉未成年人案件。全面落实提前介入侦查、全程跟踪督办、定期会商研判等工作要求,加强对认定难度大、社会影响恶劣案件的重点指导。对涉未命案、教师性侵案件,市院逐案跟踪督办。充分运用提级管辖、追捕追诉等措施,确保指控效果。

三是建立一体化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监督质效。部署“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坚持零容忍态度,从严惩治性侵害、危害校园安全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开展全市“三类”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专项评查,重点监督有案不立、立而不侦、管理不力等问题,加大对存疑不捕、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的引导、监督力度。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25人,起诉566人,30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二、建立内部协同机制,织密未成年人权益立体化保护的防护网

一是织密刑事检察网,强化打击与保护并重功能。坚持问题导向,坚决遏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上升态势,运用法律监督手段落实涉未特别程序,2021年以来共纠正14件。探索涉未刑事执行监督,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变更强制措施39人,对看守所、未管所派驻检察并分别开展巡回检察,发现混管混押、教育学习、监管安全等问题线索并制发纠违、检察建议共2份。市院与四川省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共建“亮晶晶”帮教平台,通过资源共享、机制共育,配合开展对未成年服刑人员、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教育矫治,协同妥善解决一名未成年罪犯继承权保障问题。组织开展全市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履职巡回检察,发出检察建议3份,促进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执行规范化。

二是延伸民行检察网络,发挥未检综合保护优势。联合团委、妇联、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扩大监督线索来源渠道。立足刑事案件办理,对实施性侵、虐待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长期不履行监护职责或无监护能力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的监护人支持起诉16件。都江堰市院联合重庆江北区检察院通过监护权确认、协助落户就学、心理抚慰、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能动履职以“我管”促“都管”,一揽子解决刑案背后5岁孩子的成长和生活问题。

三是规范公益诉讼流程,保护不特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制定涉未公益诉讼工作指引,规范办案流程、证据标准、法律依据。联合学校、公益组织、社工服务中心开展公益诉讼志愿者服务,扩宽公益线索来源。以食品安全、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份。在全市开展电竞酒店“小专项”,单独或督促相关部门对全市电竞酒店开展检察监督。金堂县院与县文体旅游局等五部门在全国率先会签并印发《关于规范电竞类住宿服务业态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及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三、建立外部协作机制,构筑未成年人权益立体化保护的防火墙

一是推动建设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提高涉未案件质量。会同公安、卫健、妇联等建成集取证、保护、救助于一体的“一站式”保护中心18个,引导侦办案件112件149人,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是与民政群团组织联合,提升监护效果。运用“督促监护令”等方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引导、帮助涉法未成年人监护人正确履行职责。2021年以来单独或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791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率98.20%。锦江区院制定《成都市锦江区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监护评估办法(试行)》并以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在全区印发实施。“李某涉嫌抢夺罪被不起诉案”被评选为全国典型案例。

三是与教育部门联合,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发挥成都检察“亮晶晶+”优势,全市219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保护机制20余项。联合教育行政部门查访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208所,发现安全隐患问题51个并督促整改。对全市20余万名教职员工开展从业资格审查,督促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及时处理40人。

四是与多部门联合,促推社会综合治理水平。着眼未成年人易受侵害的场所和点位。充分利用暑期、寒假等重要时段,推动宾馆、酒店、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等场所整改。2021年以来发出检察建议12份,督促整改落实。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未成年人检察精准监督尚需继续发力;监督效能不够深入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侵害未成年人现象仍未得到根本缓解;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成都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为未成年人保护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一)不断完善监督路径方式。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地位,依法履行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强化对法院、公安机关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的法律监督,对有关部门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梳理,提出检察建议,予以监督纠正。

(二)加大性侵害未成年人专项保护。推动开展全市打击和预防性侵未成年人专项行动,加快完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在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的证据采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达成共识,统一司法尺度,确保法律正确实施。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联合督导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管理,做好涉未成年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处置工作,监督相关法律规定落到实处。把“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与强制报告、入职查询落实有机结合,突出对农村留守儿童较多、城乡结合部等地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力度,筑牢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的防火墙。

(三)持续凝聚保护合力。以依托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为契机,落实市委深改意见与成立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共治格局,促进“六大保护”机制完善。持续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构建,依靠管理、信息化等多元要素驱动,形成适应综合司法保护的基础支撑格局。

(四)努力提升服务能级。严格落实“专人专办理”、“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模式,继续推动专门机构、工作团队、法治品牌建设,打造一支优秀未检人才队伍。加强对全市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数据研判,借力大数据、信息化手段,认真分析案件特点、形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对策建议,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