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7日,成都市大邑县人民检察院对朱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举行拟作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法律工作者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及各方意见后进行评议,大邑县院将听证评议意见作为重要参考,客观公正地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于当天对朱某某宣布了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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