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王鹏印、王邦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在禁渔期采用禁用方法捕鱼,其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对当地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资源造成较为严重的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近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对王鹏印、王邦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罚王鹏印、王邦旭按照相关修复方案增殖放流、投放鱼苗,并在成都市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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