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部门负责人:刘琴(检察员、三级高级检察官)
员额检察官:刘琴、杨守兴、刘象帅、干骐、谢泓、梁治德、万里、赵路云、汪华、李科、欧晋、蒙茜、蒲静怡、郑雅珍、李天琪
部门联系电话:8778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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