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办理向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
部门负责人:何娟(检察员、三级高级检察官)
员额检察官:何娟、许志成、苏国成、庄香玉、张肖
部门联系电话:87782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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