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成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三)

发布时间: 2021-11-19 16:30:10   作者:   来源:本站来源   浏览次数:4978


蒲江县检察院就林业执法问题向县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基本情况】

    2020年8月,蒲江县人民检察院对2016年以来的136件涉林案件林木补植工作进行了专项检察监督,并对全县所有乡镇的林木补种情况进行抽查,抽查补种地点60余处,发现部分补种点存在违法行为人未补种树木、故意破坏补种树木以及套种柑橘树等不规范情形,发现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不够严格”“验收机制不够健全”“代履行履职不够充分”等问题。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检察机关通过与相关部门交流讨论和分析研判,结合蒲江实际,提出了加强对补种树木的监管、履行代履行职责、明确树木补种内容、健全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建立树木补种验收报告制度、建立异地补种基地六条检察建议,并全程参与相关部门整改落实过程,跟踪评估效果。

    【典型意义】

    一是捍卫绿色蒲江金字招牌。蒲江是全国首批、全省首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的迅速发展,存在故意毁损生态林木种植经济林木的现象,影响了蒲江生态质量。检察建议制发后,生态林改种经济林的问题得以整治,生态林面积增加94.3亩,补种树木成活率由50%上升到90%,受损林业资源得到有效恢复。二是推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检察机关发挥“检察护林守绿”的职能作用,推动相关部门责令行为人重新补种5220株,代履行补种树木5246株,补种树木品种为银杏、香樟、桢楠3类,林业执法公信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以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建章立制,堵塞监管漏洞,相关部门采取与镇(街道)联动的方式,根据辖区内生态需求和实际,统筹安排补种地,建立“一案一册”的逐月跟踪机制,做好补种工作“后半篇文章”,人民群众的绿色获得感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