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成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二)

发布时间: 2021-11-19 16:29:06   作者:   来源:本站来源   浏览次数:5216

新津区人民检察院就禁毒问题向全区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


    【基本情况】

    新津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周某、蒲某容留他人吸毒案中发现,周某在缓刑期内再次犯罪,蒲某是毒品再犯,夫妻二人多次容留他人吸毒,此类案件具有一定普遍性。新津区人民检察院以此案为契机进行类案研究,对近六年涉毒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研判,发现涉毒案件存在的特征和普遍问题,并结合实地走访进行调查核实。针对新津区各街道办、镇政府在禁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制发检察建议,提出有力措施。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新津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通过调查核实、听取意见、分析类案等方式,全面掌握全区禁毒工作基本情况和涉毒犯罪的发案趋势、特点,梳理出基层禁毒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形成检察建议,并向全区8个街道办、镇政府代表人员进行公开宣告送达,深化检察建议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检察建议发出后,积极督促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并由副检察长为代表的员额检察官分别带领4个小分队到全区8个街道办、镇政府社区戒毒康复中心进行回访检查。对整改落实情况不佳的单位再次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尽快整改落实。

    【典型意义】

    新津区人民检察院找准参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从个案中发现总结类案普遍问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核实,掌握基本情况,深入分析研判,找准问题原因,结合新津区禁毒工作实际提出切实有效的建议和措施,形成检察建议,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肯定,对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同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和谐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跟踪督促各街道办、镇政府积极整改落实,推动完善新津禁毒工作体系,促进了基层禁毒社会治理体系的发展,推动形成了高效禁毒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