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贪污案

发布时间: 2021-01-28 15:36:53   作者:   来源:本站来源   浏览次数:2557

基本案情


杨某系国有公司工作人员,自2011年起,谋划侵吞安置房屋,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更改每月上报数据,通过隐匿上报部分未安置房屋,连同该小区已分配的长期闲置房屋,采取伪造公章、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等方式提交虚假申请,将隐匿上报房屋产权变更他人或过户给其亲属,但其背后实际由杨某控制。经鉴定,杨某控制的11套房屋市场价值为290余万元,其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侵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2019年11月,由龙泉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贪污案宣判,其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0万元。


检察官说法


龙泉驿区检察院充分开展自行补充侦查,高效精准指控犯罪。该案涉国有资产、民生民利,龙泉驿区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有效与监察委衔接,开创性地将自行补充侦查和补充调查取证相结合,实现精准定性,为高效指控犯罪打下了坚实的证据基础。巩固发展良性监检衔接关系,构建衔接体系。审查起诉阶段,龙泉驿区检察院与区监察委、区公安分局成立工作协调小组,召开会议对部分争议的案件事实、证据共同研究,一致认为由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取证更为便利高效。检察机关多方侦查取得关键证据后,改变对争议事实的认定,并由检察机关引导监察委进一步调查取证,补足了杨某“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转移产权贪污行为的证据。深度参与社会治理,提升案件办理质效。龙泉驿区检察院向龙泉驿区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填补国有资产内部运行管理制度、房屋分配及管理流程、行政审批流程及规范等方面的漏洞,切实发挥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的作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典型意义


龙泉驿区检察院针对疑难复杂职务犯罪案件,由检察长主动承办,充分发挥自行补充侦查职能,前往涉案企业、行政机关询问证人,调取书证,成功改变定性并获法院支持。在此过程中,龙泉驿区检察院发现行政机关、国有公司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失误,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整改其行政审批流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020年12月,该案入选最高检“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