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3年5月,为助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成都市检察机关启动为期两年的“强化安商惠企法律监督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不能说的秘密背后
“检察官,我不想说出公司的名字,如果因为这件事丢掉工作,我们一家的生活该怎么办。”环卫工人李某在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时担心地说到。
环卫工人李某驾驶环卫作业车倒车时撞上他人停放的汽车,致被撞车辆前大灯(左)灯罩严重受损。交警部门认定,环卫公司交付李某驾驶的环卫车未办理车牌、车保,李某无驾驶证、倒车时未查明情况,应当承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后,李某主动提出赔偿,但因赔偿金额过高,双方协商未果。保险公司在支付了车辆维修费27400元后,起诉李某追偿。李某怕被公司解雇不愿向法院告知用人单位名称,导致法院在原审中未能追加环卫公司为被告。最终,法院判决李某向保险公司支付交通事故代偿款27400元。李某不服,申请锦江区检察院开展民事监督。
搭建企业、劳动者多方和解桥梁
承办检察官郑沁汶审查后发现,该案符合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应当由李某所在企业承担侵权责任。该案的确存在被告主体不适格的问题,如果向法院提起抗诉就能结案了。
但如果对该案作出抗诉,将会进入再审程序,被告人由李某变为环卫企业,企业将陷入繁琐的诉讼流程,李某也可能因自身过错被企业起诉追偿、甚至解聘。在这种情况下,“一抗了之”并不符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
承办检察官决定加入李某所在的环卫企业作为案外人,组织三方和解,既解决原审判决未处理的法律责任,也避免了各方当事人陷入诉累困境。检察官多次进行沟通协调,对各方应当承担的权利义务、相应的法律风险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引导当事人合理处理矛盾纠纷。最终保险公司将赔偿金额降至23400元,环卫公司承担了大部分赔偿责任,李某则在过错范围内赔偿2000元,各方均对和解结果表示满意,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从一隅到一域
“小”专项推动“大”治理
案子虽然办结了,但锦江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环卫作业车无牌照、无车保且无证驾驶并非个案,市区车辆多、行驶环境复杂,环卫作业车辆与其他车辆、路人的交通事故频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则由企业和环卫工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企业会陷入诉讼风险,环卫工人也将面临经济赔偿的压力。
为促进相关问题的“诉源治理”,该院经过调查核实依法向涉案环卫企业、区交通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城市环卫车辆规范化管理。
今年9月,锦江区检察院在研判类案的基础上,决定进一步推动环卫企业行业治理走深走实。该院联合区综合执法、交警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全区环卫企业加快证照获取、车险购买,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引导环卫企业安全、健康发展,帮助环卫工人得到更好的劳动保障。
目前,涉案环卫公司分批次实现车辆证照获取全覆盖,并积极与保险公司接洽,为不同类别作业车辆购买相应险种,开展针对性、实操性安全知识教育和相关技能培训,逐步构建起一套完整的作业车辆及环卫工人管理模式。
“针对个案中企业暴露出的风险,我们应呼应共振,推动末端与源头治理为一体,真正帮助企业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实现整个行业健康发展。”锦江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峰在该区以“安商惠企”为主线的环卫行业交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部署会议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