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时间丨法伴成长 守护家之港湾

发布时间: 2023-02-24 11:40:01   作者:   来源:四川法治报   浏览次数:195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升级转型,人口迁徙流动速度不断加快,传统的家庭监护模式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国家公权力适时适度介入干预家庭监护,已成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一个重要途径。

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带娃”从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司法机关依法对监护失职、失误的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督促指导其正确履行家庭监护职责,重塑健康和谐的亲子沟通环境,是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避免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的现实选择。

早在2016年,成都市检察机关就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强制亲职教育机制。作为家庭监护监督的先行者,如今,成都市检察机关是如何落实家庭教育指导责任的?又取得了怎样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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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未检团队开展家庭教育法治指导专题培训


督促监护

以更刚性的力度实现监督

2022年成都市首份《督促监护令》是一个答案。成都市青羊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是由于辍学后交友不慎,加之其监护人忙于生计监管不力、管教不当、亲子沟通不畅等问题,才导致出现严重不良行为。青羊区检察院结合具体案情,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的意见》,制发了2022年首份《督促监护令》。

宣告仪式上,检察官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陈述了简要案情和制发《督促监护令》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并对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责令其履行监护职责,重视家庭教育,引导孩子增强法律意识,矫正不良行为。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收到《督促监护令》后,表示以后要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对孩子严加管教,转变以往错误的教育方式,帮助孩子回归正轨。

检察机关以司法机关的刚性力度要求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唤回缺位的家庭监护。“成都市检察机关自2016年起,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强制亲职教育机制,督促、引导、帮助涉法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该案承办人介绍说,该机制被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为“家庭教育指导”内容。

随着相关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父母开始重视家庭教育问题,对先进的监护理念和监护技能有了迫切需求,但受限于各种因素,市场化教育机构等主体难以提供优质的家庭教育产品。在这种背景下,国家推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制度,督促涉法未成年人父母参加科学系统的家庭教育指导培训,落实父母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让其掌握亲子沟通的知识和技巧,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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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向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送法进户

就家庭教育指导培训家长

2022年5月的一天,成都市温江区永宁街道杏林社区家庭教育工作站内,一群家长正听着检察官的讲解,这是该工作站成立后举办的首场家庭教育指导培训会。

培训会上,“亮晶晶·温江启航”团队未检干警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背景、现实意义及法律应用等内容进行了重点介绍,并引用日常生活中未成年人易发的不良行为及因不正确家庭教育导致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实例开展以案说法。随后,针对家长们提出的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合法维权手段等问题,检察官逐一进行了细致的解答。“我们今后一定努力提高‘依法带娃’的意识,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参会家长们对此次送法进社区活动表示热烈欢迎。


同样,在都江堰市,针对涉罪未成年人,检察机关举办了主题为“送法到家·让孩子健康成长”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2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参与活动。四川省青少年社会教育服务中心老师受邀为涉罪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开展集中家庭教育指导,以“我不是个小孩”为主题,从自身行为对孩子的影响及陪伴的重要性进行阐述,深刻剖析了孩子犯错的本质问题,让家长们正视自身施教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案件中暴露出的监管不严、家庭教育缺失、如何有效管教等问题,同家长进行了互动交流,督促家长及时转变教管方式,加强与孩子沟通,了解孩子的情感需求,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

家庭教育指导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要政府众多职能部门及有关群团组织广泛参与。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有独立开展法律监督的职能,但单靠检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均难以为继,唯有积极推动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整合各方资源,明确各自职责,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此项工作,才能使该项制度落到实处,让未成年人在父母的悉心照料下健康快乐成长。

据了解,2022年以来,成都市龙泉驿区、温江区、新都区、彭州市等地的基层检察院,已开展10余次家庭教育指导送上门活动,获得社区家庭代表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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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检察院联合区民政局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



开展协作

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效果

成都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监护侵害与监护缺失线索,通过支持起诉等方式,变更困境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保障未成年人生存权、健康权、受保护权。针对涉未民事行政线索发现难的问题,成都市检察机关联合团委、律师协会、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扩大监督线索来源渠道,与市妇联就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开展协作,有力地推动了成都市妇女儿童保护工作。

为营造良好家庭教育环境,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立足本地实际,充分利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积累的经验,联合区妇联建立全区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会签《关于建立”家庭教育法治指导站”的实施意见(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打好基础。

成都市锦江区检察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牵头拟制《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监护评估办法》,并以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在全区印发实施,由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发至6个部门予以实施,提升了监护评估的科学化水平,相关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白皮书》收录。

此外,邛崃市、蒲江县等地检察机关也跟当地妇联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效果,相关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

合力救助

让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得到帮助

在家庭矛盾引发的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犯罪中,因监护人在犯罪后缺乏有效监护能力,或者因客观原因事实上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未成年人往往面临监护缺失、无人照护的困境。

成都市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刑事案件中,发现幼女陈某某处于无人监护状态,遂联合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通过监护权确认、心理抚慰、协助落户就学、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能动履职以“我管”促“都管”,一揽子解决这起刑事案件背后一名5岁孩子的成长和生活问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未成年人承载着国家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少年强则国强。成都市检察机关将持续一体化能动履职,推动解决案件背后未成年人的成长和生活问题,在个案办理中“求极致”,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