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时间丨“双提升”工程带来新面貌

发布时间: 2023-01-13 14:48:43   作者:   来源:本站来源   浏览次数:213


2022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十四批指导性案例,成都市锦江区检察院办理的钱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位列其中,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成都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的重大突破,这也是成都检察机关实施办案质效与司法能力“双提升”工程(以下简称“‘双提升’工程”)取得的成果之一。

新时代呼唤新作为

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以“案-件比”为核心指标,构建案件质量主要评价体系。对标上级要求和核心业务指标,成都市检察院发现自身在刑事检察方面仍然存在“量大而质不优”的短板,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也不同程度存在弱项。如何破局?在经过多轮调查研究后,当年4月,成都市检察院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启动实施为期3年的“双提升”工程。

“‘双提升’工程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为基础,结合成都检察实际,从质量、数量、效率三个维度综合考量,设置了以‘案-件比’为核心、涵盖‘四大检察’80项指标的目标体系。”成都市检察院研究室负责人张理恒介绍说,“希望通过专项活动,以更严的举措、更高的要求,促进成都‘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双提升”工程考核指标并非一成不变,该评价体系运行期间,成都市检察院根据最新工作要求和上级检察院考核指标等实际变化,共组织指标动态调整4次,先后将诉前羁押率、审判活动监督质效指标、督促监护率、司法救助率等13项新增指标纳入“双提升”指标体系,整合、删除不符合实际、不再考核的指标32项,指标进一步优化为61项。

“我们建立了定期分析机制,每半年通报一次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工作指标滞后原因,研究提升整改对策,针对重点指标向各基层检察院及时进行通报预警和督促整改,成都市检察院积极指导基层检察院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现实问题。”张理恒表示。

基层检察院创新实践

“双提升”工程作为专项工作目标纳入对基层检察院目标考核,对于基层检察院来说既是压力,也是一种动力,如何将其转变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聚焦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进而主动创新制度机制,有的放矢解决实践难题,这是基层检察院必须应对的挑战,也要求基层检察院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龙泉驿区检察院“不诉率”指标靠后,经深入分析,发现原因在于“不诉”标准往往争议较大、难以把握,办案人员有畏难情绪。该院针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研究确定了几类常见罪名的不起诉参考情节和判断标准,免除了办案人员的顾虑,不诉率逐年提升。面对诉前羁押率居高不下的难题,温江区检察院探索建立容错减责免责机制,有效解决了“少捕慎诉慎押”中“不想”“不敢”的制约,单月诉前羁押率从峰值的61.36%,下降至最低6.97%,相关工作做法获得上级检察院肯定。

成都各区(市)县在人口规模、经济发展、办案体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这也对基层检察院在实施“双提升”工程中如何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因地制宜的策略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青羊区检察院醉驾类案件数量多、占比高,但刑事检察相关指标并不突出。针对这一情况,该院积极探索简单刑事案件优质化办理机制,做优侦查监督,做强协作配合,侦、诉、审全流程平均办案期限由60天降为20天,“案-件比”、认罪认罚、侦查监督等指标明显提升。崇州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地方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突出抓好“微检察、大治理”工作,形成“微检治”特色品牌,获评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

“双提升”工程涉及范围广、对象多,基层检察院不仅注重自身发力,也通过寻求党委政府支持、各方力量参与等方式,获得推进自身工作的不竭动力。

邛崃市检察院联手新津、大邑、蒲江3地法院、检察院,建立行政审判和检察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打破行政案件地域壁垒,共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政和。为解决专业领域智力资源匮乏的难题,青白江区检察院主动聘请四川大学、西南石油大学等多所高校行政法学教授、学者,组建起行政检察专家智库,打造“青江行研”行政检察品牌,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等行政机关,在残疾人权益保护、公民信息保护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社会治理探索。

实地验收硕果累累

2022年11月,“双提升”工程进入收官阶段。“为全面客观评价‘双提升’工程成效,成都市检察院精心组织了验收工作。”张理恒表示,“‘双提升’验收以客观公正为根本原则,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严格拟定验收客观量化标准,制定印发客观量化评价体系和验收方案。”

验收结果显示,经过两级检察机关近3年的共同努力,“双提升”工程61项指标的全市平均水平全部达标,与初始值相比,全部实现优化改善,推动刑事检察更优、民事检察更强、行政检察更实、公益诉讼检察更好,实现了成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司法理念持续转变,司法改革各项要求落地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有力落实,不诉率提升至24.01%,诉前羁押率下降至28.4%,保障人权、修复社会关系、节约司法资源等价值功能逐步显现。有效贯彻“求极致”工作理念,“案-件比”持续优化,全市平均降至1.16,“不延不退”案件占比率不断增长,进一步压缩了案件不必要的程序空转。认罪认罚等司法改革要求落地见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提升至86%,量刑建议采纳率保持高位,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降为最低水平。

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提高,“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刑事监督不断做优,刑事案件立案监督率实现翻倍,纠正漏捕、漏诉率增长40%,侦查活动监督质效、审判活动监督质效、刑事抗诉质效等指标持续优化。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穿透式监督能力提升,人均办结民事、行政监督案件数增长,检察建议采纳率达百分之百,办案周期逐步缩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个月内办结率上升至95%,努力满足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公益诉讼检察起步成势,打好坚实基础,院均单独起诉案件数不断增长,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建议督促整改率高于97%,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支持率达百分之百,为工作再上新台阶打下坚实基础。

服务中心大局更加主动,司法为民不断走深走实。通过“双提升”工程,两级检察院不断加强能动司法检察,服务中心大局、践行司法为民的能力持续提升,涌现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检察为民案件。3年来,成都全市检察系统入选国家级典型案例30余件,省级以上典型案例80余件。锦江区检察院办理的“钱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青羊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贩卖、制造毒品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实现全市指导性案例的重大突破。都江堰市检察院服务保障提质“幸福城”建设,深入开展针对“事实孤儿”陈某某生活困难等情况,能动履职以“我管”促“都管”,通过司法救助、监护权确认等举措,一揽子解决刑案背后5岁孩子的成长和生活问题,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崇州市检察院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就城乡结合区域黑恶团伙扰乱地方公共秩序问题,向属地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当地治安秩序明显好转,该案例入选首批全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优秀检察建议。

队伍素质能力显著改善,检察系统基层基础更加牢固。“双提升”工程实施以来,两级检察院专业化办案团队持续涌现,队伍风气面貌、素质能力显著提高。3年来,两级检察院共15人次获评省级以上检察业务专家,6人次获评全国检察业务竞赛能手,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文书130余件,300多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