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重塑温馨家庭环境

发布时间: 2021-11-25 16:52:55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浏览次数:174


    今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家庭教育指导案例成功入选。

  “我还是想认他们做我的爸妈”

  凌乱的头发、干裂的嘴唇、脏兮兮的小脸上一双怯生生的眼睛,当这样一个如同流浪儿般的孩子出现在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魏婷面前时,她很难把他和“飞车行抢”团伙的骨干成员联系在一起。

  小忠(化名)14岁,屡有不良行为,初中仅读半年就辍学了。2020年被父亲从派出所领回后,他意外得知自己并非亲生。“他们说我是捡来的,因为我不听话打骂我,然后我就跑出去了,和社会上的人混在一起。”面对检察官,小忠流露出担心和恐惧:“我还是想认他们做我的爸妈,但他们可能不想要我了……”当检察官联系小忠的父母时,愤怒的父亲脱口而出:“我不想再见到他,希望把他关起来!”

  围绕小忠的成长环境、监护状况、改变可行性,新都区检察院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事前评估后认为,小忠主要是因为家庭教育缺失、亲子矛盾突出才触犯法律,其父母确有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必要。该院立即决定启动此项工作,并将情况通报给区妇联、关工委,结合心理干预和结对关爱等疗法“多管齐下”,劝导小忠的父母重新接纳他。

  家庭教育指导的介入使小忠父母的态度大为改观,表示愿意继续履行抚养义务,小忠也渴望回归家庭。家庭教育情况跟踪评估显示,亲子关系修复可能性大。今年5月21日,新都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小忠的行为系抢夺,不构成抢劫罪,因其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小忠这个在外流浪多时的孩子,终于重新回归了家庭。

  个性定制帮助少年回归正途

  案结事未了。对小忠这样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决不能“一放了之”。新都区检察院、妇联、关工委合力制定了第二阶段的家庭教育指导个性化方案。在此过程中,新都区检察院通过不捕后的训诫措施增强家庭教育指导的刚性,以法律强制力督促小忠的父母,小忠的父母也从一开始的推脱不接受变为主动配合。

  经对家庭关系进行充分评估,小忠的父亲成为此阶段家庭教育指导的重点对象。新都区检察院从提升教育理念、改变教养方式、引导教育发展、调整沟通方式、改善家庭氛围、学习教养知识等六个方面,提出改进家庭教育指导意见,妇联、关工委负责提供社会支持。在由新都区民政局注册的社会公益组织“心悦善行社工中心”,家庭教育专家对小忠及其父亲进行了心理疏导、认知干预和行为矫正,以亲子游戏等系列教育课程树立双方修复关系的信心,重新唤起亲情。根据小忠的现实就学需求和户籍的情况,检察机关、妇联、关工委紧接着又启动了家庭教育指导异地协作机制。成都市成华区、新都区两地的检察院、关工委、妇联、教育部门联合行动,最终帮助小忠重回校园。

  探索亲职教育的“成都经验”

  这只是成都市检察机关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个案。自2016年起,成都市检察机关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开展亲职教育工作,对于在司法办案中发现的监护缺失、监护侵害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引入专业力量对监护人开展包含家庭沟通、亲子关系修复、情绪疏导在内的亲职教育课程,弥补家庭创痕,重塑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

  通过探索将亲职教育延伸至有家庭教育指导需求的监护人,可改善家庭教育环境,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遭受犯罪侵害。成都市检察机关与团委、妇联、关工委、民政、教育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会签规范性文件,从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到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拓展预防性指导,始终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带动和培育了一批专家型社会力量,建立了一套常态化、长期性工作体系。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现已全面覆盖成都市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

  据悉,2016年以来,成都市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3796次。全国人大、全国妇联先后到成都调研,该制度也被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指导”部分吸纳,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成都样本”,贡献了“成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