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院顺利通过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复查验收

发布时间: 2021-01-12 16:46:13   作者:   来源:本站来源   浏览次数:113


近日,四川省文明办发文确认,按照国家文明委2020年版《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的12个测评项目、30项测评指标、54条测评标准和《全国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对照检查,金堂县检察院继续保持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在金堂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坚持“讲政治、顾大局、重自强、谋发展”理念,弘扬诚信、务实、创新、开放的城市精神,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甘于奉献。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惩治各类违法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健康发展。始终秉持文明、理性和客观公正的立场,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把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作为检察工作主线。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与时俱进地提高全员业务素能,坚持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相结合,以更加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人民司法,为推进金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司法保障的路上迈出了新步伐。

自2008年获评省级最佳文明单位以来,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团中央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省委政法委、金堂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多方面的荣誉表彰,在成都市检察院委托的第三方社会满意度测评中,连续三年居全市第一。涌现出了一批检察业务专家、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多篇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