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院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

发布时间: 2020-04-20 11:32:43   作者:成都检察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706

 

 

 

        为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近期,成都市蒲江县检察院检察长赵维刚列席该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就一起行贿案发表意见。会议由县法院院长张保川主持。

 

        审委会上,赵维刚检察长围绕案件提出了两点意见,一是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形成证据锁链,行为构成受贿罪;二是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对指控事实无异议并认罪悔罪,可以从轻处罚。并强调,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是检察机关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检察长的重要职责,对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断提升办案质量,促进审判工作、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张保川院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有利于法院办案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审判工作的规范化、阳光化,有利于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