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检察机关战"疫"办案 两手抓 两不误

发布时间: 2020-04-20 11:32:00   作者:成都检察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974

 

 

 

        疫情防控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检察机关来说,如何化解抗击疫情与审查办案二者间的矛盾也同样重要。连日来,四川省成都市检察机关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指导意见》和《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到战“疫”办案两手抓、两不误。

 

        远程办案:遵守办案期限减少见面接触

 

        近日,崇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首次通过视频,连线两起危险驾驶案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开展远程视频讯问和不起诉宣告。

 

        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因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

 

        家住四川安岳的犯罪嫌疑人肖某因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崇州市检察院决定对其不起诉。检察官通过微信视频,向肖某宣告不起诉决定书,告诫他要遵纪守法,汲取教训,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时还提醒他做好自我防护。

 

        家住湖南的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于近日由侦查机关移送至崇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其电话沟通,听取意见,并通过在线视频的方式,告知其审查起诉期间的权利义务,依法开展讯问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成都市检察机关加强与法院、公安、监管场所等单位的工作衔接,严密组织出庭支持起诉、远程视频讯问等工作。

 

        按照“不见面”“不聚集”的要求,青羊区检察院与区法院、看守所沟通交流后,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对16件即将到期的案件进行集中开庭审理。公诉人、审判长、书记员、辩护人、被告人均全程佩戴口罩,通过远程庭审系统,控辩双方就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进行了质证和法庭辩论。

 

        特事特办:疫情期间关爱帮教不间断

 

        为了深入落实张军检察长提出的“疫情期间,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把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好”,都江堰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迅速调整对附条件不起诉人的考察帮教方式,让关爱帮教持续进行,同时避免疫情期间与未成年人过多接触带来的健康风险。

 

        “为降低疫情风险,我们近期将主要通过视频电话、短信交流等方式了解你的生活学习情况,思想汇报写好后可以拍照发过来。”承办检察官电话讯问了3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近况和健康状况,宣传防疫知识,并告知疫情期间调整考察帮教方式的决定,要求被考察人近段时间居家多阅读、多思考,每人至少阅读一本有益的书籍并提交读后感。同时,承办检察官与法定代理人分别通电话,提出疫情期间法定代理人需加强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监管,趁孩子未返校、外出减少的时机,加强亲子沟通,修复亲子关系,通过拍照和录制视频的方式提供孩子的在家表现。

 

        此外,都江堰市检察院还主动对接当地教育部门,全面了解该市中小学师生健康情况及防控措施。通过五名法制副校长收集到的疫情期间学校法制需求,“堰水清清”未成年人工作室面向学生和家长,分别制作了《疫情防控,同学们应当知道的法律知识》和《疫情防控中的法与罚》网络法治课,深入浅出地为学生和家长宣讲疫情期间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告诉大家要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自身的防控能力。日前,两堂法律课已经在该院的微信平台发布,并通过教育局同步推送给全市中小学学生和家长。

 

        防控七条:确保执检工作疫情防控无盲区

 

        为监督支持全市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监管场所的监管秩序和安全稳定,成都市检察院向各监管场所提出加强疫情防控“七条建议”:一是落实信息通报制度,每天向检察室通报情况;二是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以及口罩佩戴制度;三是做好监管场所消毒和卫生管理;四是暂停亲情会见和离监探亲;五是加强对新入监人员的管理和防控;六是保障监狱食品、药品、医疗等供应安全;七是协调法院对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案件的庭审采用远程视频方式,避免因人员接触和聚集发生感染。

 

        针对辖区内一看守所新入监人员系从武汉市某看守所带回的情况,成都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提出建议,对该人员入监即采取单独关押、定期监测体温、做好消毒防疫等隔离防护措施。

 

        “我们一方面加强隐患排查,重点摸排全市看守所近期收押武汉押解回蓉在押人员情况,每日汇总相关情况。另一方面落实监督责任,向监管单位就看守所疫情防控提出体温检测全覆盖、消毒防疫无盲区、暂停会见工作、提讯庭审远程化等建议。”成都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相关负责人说到。

 

        主动对接司法行政机关,及时掌握全市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工作情况。

 

        青白江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发出《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外出人员不论是否途径、前往疫区,均应上报所在社区,并按照社区要求居家隔离。目前,10名外省回来的社区矫正人员中,2名已经解除观察,身体一切正常,其余8人仍按照要求有序隔离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