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盗窃铁塔未采取安全措施致2人死亡

发布时间: 2020-04-20 11:31:35   作者:成都检察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757

 

 

 

        成都市金牛区的金芙蓉大道上,一辆吊车正在拆卸一座铁塔。突然,铁塔倒向大道,压扁一辆行驶中的面包车,导致车内两人死亡。警方调查发现,吊车竟是小偷雇来的。近日,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2018年12月,吴某和王某某多次采用吊车吊装的方式盗窃通信铁塔及附属设施,并运至废品收购站销赃。同年12月29日,两人在金芙蓉大道盗窃铁塔时,未在现场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也未按安全规程操作,导致吊装铁塔时发生倒塌,造成2人死亡。事后,吴某和王某某自首。

 

        2019年10月,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30日,金牛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吴某和王某某除了犯盗窃罪外,还犯过失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两人分别被执行有期徒刑8年和10年,并判赔偿中国铁塔公司30余万元。

 

        吴某的辩护律师郭刚认为,两人行为是否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值得商榷,“小偷偷东西怎么可能设置安全警示?”苏州大学法学博士庄绪龙认为,即便小偷偷东西,也应当注意方式方法,在可能对他人安全造成损害的时候尽到注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