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院就一起涉嫌故意伤害审查逮捕案件举行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

发布时间: 2019-11-26 13:02:56   作者:成都检察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759

 

 

 

        对审查逮捕案件进行捕前公开听证,推动逮捕案件由封闭审查向公开审查转变,对促进批捕案件办理环节公开透明、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公信力具有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

 

        近日,新津县院针对方某涉嫌故意伤害审查逮捕案件举行公开审查听证会。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等参加了会议。会议还邀请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参加。

 

        会上,该案主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播放了案发时的监控视频,分析了本案存在的几种认定分歧意见。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从侦查角度,介绍了公安机关认定方某构成犯罪的理由,并根据方某案发后的表现、赔偿沟通等情况阐述了方某的社会危险性和对其应当逮捕的意见。辩护律师也发表了对方某不应批准逮捕的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有关情况进行了询问了解,发表了意见,并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心理疏导,希望被害人及其家属抛弃“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成见,尽量化解社会矛盾。本案主办检察官在听取各方意见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方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参会人大代表表示,自己是第一次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审查逮捕听证会,该制度能够让承办检察官从幕后走向台前,听取各方意见,增强了检察机关审查逮捕过程中的公开性和透明性,能够有效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该制度也对检察官在执法办理中的释法说理和防控办案风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